2023-01-04BY Immikorea
F-2-99 可申请居留资格
F-2-99 签证申请的居留资格为文化艺术 (D-1), 是采访(D-5)、主持(D-7)、贸易管理(D-9)、艺术兴业(E-6-1.3)、教授(E-1)、绘画指导(E-2)、研究(E-3)、技术指导(E-4)、专业(E-5)、特定活动(E-7)、企业投资(D-8)、访问同居(F-1)、随行(F-3)签证持有人。
- ∗ D-8 资格认证者的投资金额超过 1 亿
- ∗ F-1 和 F-3 申请人必须是 F-2-99 的主要居留资格。 (可申请陪同)
国内停留时间5年的要求
具有F-2-99申请居留资格,在韩国连续5年以上在国内居留。 不包括在逗留期间的期限包括:
- 完全离开并未在国内停留超过 30 天的
- 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期限
- 延长出境停留时间
- 暂缓离境、离境劝告、离境命令、强制驱逐令的期限
国内居留的持续性判断(注意)
- F-2-99 继续更改其可申请的居留资格,并确认停留时间超过 5 年
- 如果F-2-99申请被改为不可受理的居留资格,并且再次符合可更改的条件,则不承认连续性。 重新从头开始计算。
- 完全出国日(免签证状态)超过30天入境(休假等)
- 因离境命令、强制驱逐出境的,视为被切断。
维持生计的要求
与申请人目前持有的签证的收入要求相比,F-2-99签证的收入要求必须符合更高的收入要求。 您必须满足以下所有三个条件:资产、年收入和就业。
资产:3000万韩元以上
- – 申请人和同居家庭(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 – 存款、存款、证券、累积保险、房地产租赁等(贷款金额除外)
- – 在家庭计算时,申请人的资产必须至少为1500万韩元。
年收入:GNI以上(约3750万韩元)
- – 在家庭团聚时,申请人的收入必须至少是最低工资的12倍。
经济活动:在就业或经营中工作。
∗ E-7 签证更改工作地点,如果额外申请许可,则适用以下∗
- 居留资格:销售员、厨师和厨师、设计师、酒店接待员、医疗教练、海参养殖技术员、造船焊接技术员、E-7-4熟练优秀人才(制造业和现场经理)、建筑行业现场经理、浓缩渔业现场经理
- 资产3000万韩元
- 年收入:超过国民总收入的1.5倍(家庭合计时,申请人的收入是最低工资的18倍以上)
基本需求(1 个选择)
- 毕业于韩国小学,初中和高中
- 毕业于大学,研究生院或技术学院
- 完成社会融合计划中的4级或更高水平的教育
- 通过了高中入学资格考试或高中毕业学历考试
- 社会融合计划的初步评估中达到81分或更高
遵守法令等品行要求
- 在三年内至少三次违反《移民管制法》
- 三年内因违反《移民管制法》而被处以500万韩元以上的罚款;
- 五年内被判监禁以上刑罚
- 五年内罚款总额超过500万韩元的
- 在十年内被判”严重罪行”,或已作出最后决定;
- 因禁止入境原因
- 拖欠税款(付款后可继续)
F-2-99签证申请
- 护照、照片、申请表
- 申请理由书
- 资产证明文件
- 年度收入证明文件
- 经济活动证明文件
- 基本证据文件
- 住宅证明文件
- 其他证明是审查所必需的文件
就业相关事项(包括家庭)
要获得一份工作,您必须在与您以前的居住状态相对应的领域从事一项活动,并且当您想在另一领域工作时必须获得一份活动许可。
当同伴家庭成员(F-1,F-3)在收到F-2-99签证后希望进行工作寻找时,当某人根据规定了工作寻找活动对象的准则来决定是否允许许可时获得许可,但指南中没有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