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6签证适用于希望在居住期间从事表演、电影、广播、歌曲创作、作曲、绘画、摄影、舞蹈、表演、体育(包括电子竞技)、模特和演员等艺术活动的人韩国 90 天以上。这是给艺术家、广播员和运动员的长期签证。
- 创作活动:作曲家、画家、雕塑家、工匠、作家、摄影师
- 艺术指导:音乐、美术、文学、摄影、表演、舞蹈、电影、体育
- 个人或团体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娱乐、表演、游戏、体育等活动的人
- 包括化妆师、经理等陪同人员
E-6签证活动范围
- 产生利润的音乐、美术、文学等艺术活动
- 在娱乐、表演、戏剧、体育赛事、广告、时装模特等中出现以营利为目的的创业活动。
E-6 签证分类
- E-6-1:音乐、艺术、文学、广播、娱乐活动等艺术
- E-6-2:酒店设施和娱乐场所的表演
- E-6-3:运动员、职业队经理、经理
E-6签证和C-4签证的区别
E-6签证为居留90天以上的长期签证,C-4签证为90天以下的短期工作签证,发给短期文化、艺术、广播和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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